宣传贯彻《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8-07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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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住建发〔2018〕133号 各区县住建局(住改办)、新区建设局、直管公房管理单位:  《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于7月2日颁布实施,同时,入汛以来我市降水总体偏多,区域性暴雨洪水频发,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铜住建发〔2018〕133号

 

各区县住建局(住改办)、新区建设局、直管公房管理单位:

  《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于7月2日颁布实施,同时,入汛以来我市降水总体偏多,区域性暴雨洪水频发,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抓好《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齐心协力确保我市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贯

  深入开展各种学习活动,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县区、乡镇政府及部门领导进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房屋使用安全行政管理人员、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使大家全面把握《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区县住建局(住改办)、新区建设局、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推进《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把宣贯落实转化为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要建立常态化的以属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层级监管为辅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模式。

  (二)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有效合力。

  (三)明确责任主体,提高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有效性,防止有关当事人不尽职尽责,扯皮推诿,造成公共安全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检查、排查、督促治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房屋有效使用,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五)规范我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为,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义务。

  (六)制定、完善房屋安全抢险预案和房屋安全管理台账。

  三、强化督查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各区县住建局(住改办)、新区建设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铜川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排名前列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四、紧绷防汛抢险这根弦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我市防汛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在思想绷紧防汛抢险救灾这根弦。对老旧房屋和危房进行排查,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解危。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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